家电下乡在我区全面推开
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,我区为期4年的家电下乡工作自2008年12月全面起动以来,截止目前为止,全区24个街、镇及中心商圈设有家电下乡专卖店(专卖区)共42个,100%的覆盖了全区农户,目前,有三分之二的网点已拿到密钥,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,其他网点正在与中标企业进行协调,积极准备。
根据工作安排,此次推广下乡的家电商品为四大类,即:彩电、冰箱(含冰柜)、手机、洗衣机。家电下乡推广商品及生产、销售企业全部由国家统一招标确定。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,国家对家电下乡产品做了最高限价,彩电2000元、冰箱(含冰柜)2500元、手机1000元、洗衣机2000元。 全区具有农业户籍并在规定时间内,在市内购买规定家电商品的农民,都可享受财政补贴,补贴标准为购买家电商品销售价格的13%。在一个补贴周期内,以农户为单位,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1台(件),每户累计最多可购买4台(件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