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商委积极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
为切实做好商贸系统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,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,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,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,我委积极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。
一是明确领导小组职责,制订工作方案;二是分类组织区内商场、市场、加油站、加气站、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(储存)等重点单位通过安全管理工作会布置工作,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;三是通过各企业加强安全宣传,防止因燃放不当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。四是要求各危险化学品、液化石油气经营(储存)单位等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市场在危险地段设立醒目的“百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”、在重点部位张贴“禁火禁放”安全警示标志。
通过责任落实,措施到位,切实做好重要商品经营储存单位和全区重点商场、市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。